社會資源

育田2021癌友家庭扶助

2020年癌友家庭扶助-「營活力」營養補助方案

一、扶助對象:
罹癌(初診、復發)6個月內,置有管路或需以流質食物進食個案為優先扶助對象
1.罹患癌症,具營養補充品需求,現持續接受治療(手術、放療、化療)等積極治療行為
2.罹患癌症已接受安寧照護者
a.罹癌者必須為家中主要經濟來源者;或因罹癌者導致家庭有收入減少情形,如:家人陪同就醫而減少工作時數。
b.以無領有其他長期社福資源者為優先,如:公部門、其他社福單位補助,若已領有其他社福資源者,將視其補助金額,調整本會扶助內容。

二、不扶助項目:
1.已入住機構(療養院、醫院安置…等)、已申請看護或已死亡者。
2.醫療相關費用(住院費、輔具費用、自費藥物…等)。
3.轉介對象已往生者。

三、申請方式:
透過下列各單位專業人員評估後,填妥「本會轉介表」,經當事者同意簽名後,將轉介表與相關證明文件,以傳真、郵寄方式轉介本會服務中心,並來電確認轉介表是否已寄達。
(1)癌友就醫之醫院社工、癌症資源中心專業人員
(2)實際居住地之政府社會局處及所屬福利服務中心社工人員
(3)學校、其他社福單位社工人員
(4)轉介單位社工,若無開案協助癌友者,本會恕不接受轉介。

五、申請期限:
即日起開始收件,至11/30止。

完整訊息請見連結https://www.cfbcf.org.tw/tw/about/index.aspx?root=4&kind=11